校属各单位:
为科学培育高质量科研项目,切实提高学校学科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要求,科技研发部现启动该项目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5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厅级项目)设一般项目、专项项目两类。其中专项项目分为:
(一)“三个定位”专项:围绕服务云南发展“三个定位”(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开展的研究项目;
(二)思政课研究专项:深入研究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加强对思政课教育环境、对象和目标、内容、方法、手段、考核评价的研究;
(三)青年人才基础研究专项:原则上只资助理工农医类项目,申报年龄不超过36岁,即出生时间在1988年12月及以后。
二、申报数量及研究期限
(一)本次厅级项目学校立项总数量不多于30项,根据申报评审质量,择优立项。
(二)厅级项目根据《管理办法》(附件1),项目执行期调整为2年,立项当年3月1日执行。执行期达到1年,且满足结题要求可申请提前结题。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请人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优先支持中级职称青年教师申报;
(二)项目申报人同年度最多申报1个项目,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人的项目申报;
(三)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可参与2个项目的申报,其他年度参与的厅级项目未结题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年度的申报;
(四)为保证研究的创新性,申请人需进行申请评审书的知网查重查新;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 研究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
2. 与其它各级各类科研课题研究内容雷同重复的项目;
3. 主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或校级、省部级及以上项目未结题验收的(含所主持项目终止的情况);
4. 项目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出现学术不端等有悖于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的行为。
(六)为保证研究质量,2025年度厅级和校级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就高立项,同一项目负责人不重复立项。
四、立项管理及成果要求
(一)立项管理
1. 经评审立项的项目,项目负责人编写项目任务合同书,任务合同书中的预期成果须明确量化且可考核,不得使用模糊性、概括性描述;项目组严格按照合同书中项目计划切实开展有效研究,学院要加强督促和管理,按时开展项目中期检查跟进,确保研究如期完成。
2. 项目研究周期按照规定《管理办法》执行,一般情况不得延期。延期项目到期后仍不能通过验收的,项目终止。对于终止的项目,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报省教育厅基金项目,除负责人外的项目组成员三年内不得再申报省教育厅基金项目。
(二)结项要求
1. 项目实施后申请人可在学校科技处网站(https://kyc.ynjgy.edu.cn/)“下载专区”栏目下载“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结题模板”进行结题材料编制;
2. 依托项目发表的论文、出版专著等成果,须注明“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资助项目”及项目编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项目验收成果;
3. 专利、软著等成果,需提交源文件及证书予以作为验收依据;
4. 课题研究(调查)报告须严格按照相关学术规范要求撰写,字数不少于8000字(不含调查问卷内容);
5. 项目组在项目研究期内以相同或相近的内容申报省部级以上纵向项目并成功立项的,可申请免于鉴定验收;
6. 研究成果获厅局级以上科研奖励的;研究咨询报告获厅局级及以上领导批示肯定的;建议类报告成果被政府职能部门采纳的;技术成果获企业行业认可产生实际经济价值的(技术转化),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后可申请免于鉴定验收。
五、申报办法
(一)项目申报
1. 项目申报采取线下申请的方式,项目组根据自身研究基础确定研究选题,组织力量认真填写《申请评审书》(附件2)和《评审活页》(附件3);
2. 申请人对《评审活页》中立项依据、研究目标和内容、项目创新点、实施方案和可行性分析等论证内容进行知网查重查新,提供查重查新报告。
(二)单位评审
校属各单位对申报的课题开展形式审查、科研诚信、意识形态审查,并内部评审、遴选优质课题,确定推荐排名。
(三)材料报送
1. 各单位须于2024年11月13日前,将单位内部推荐申报材料收集汇总,统一报送至1号办公楼4楼科技研发部马石飞处,材料不规范和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2. 纸质版《申请评审书》和查重查新报告装订成一册;《申请评审书》《评审活页》材料均A4纸双面印制,一式一份。
3. 电子版《申请评审书》以“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xx单位)”命名;《评审活页》以“项目名称——活页”命名;《申请评审书》《评审活页》《XX学院厅级项目拟立项项目明细表》(附件4)材料,各单位统一收集并汇总于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以“单位名称+申报数量”命名,同期报送至科技研发部马石飞处,不接受个人申报材料。
六、材料审核及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认真安排部署,积极组织申报。申报人要结合个人研究专长进行申报,要特别注意选题的科学性、论证的充分性和填写的规范性。
(二)各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统一进行初筛。初筛工作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有效避免同类选题重复申报。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选题没有重要研究价值的;“设计论证”简单草率或者抄袭他人往年《申请书》的;《申请书》填写内容(包括申报人及项目组成员的基本情况、前期成果等)不实、弄虚作假,或相关成果存在署名权等知识产权争议的;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的;《评审活页》泄露个人信息的;
2. 申请人如实填写申请书,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5年内不得申报各类科学研究项目。凡在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严格按照《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进行调查处理。
联 系 人:马石飞
联系电话:0871-68615681
电子邮箱:kjc@ynjgy.edu.cn
附件:1.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管理办法(2023版)
2.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评审书
3.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评审活页
4.XX厅级项目拟立项项目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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