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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要报征稿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5年01月21日       访问:0       编辑:科技处

校属各单位:

近日,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启动了《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要报》征稿工作,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稿对象

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含单列学科项目、委托管理项目)承担者、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项目承担者,以及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承担者及其他省部级以上项目承担者。

二、征稿要求

(一)围绕党和国家重要部署及云南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要重视和解决的重大理论问题、重大现实问题,以及学术界热点和前沿问题,进行学理分析,提出创新观点、对策建议。

(二)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

(三)突出问题导向,有较强的思想性、时代性、前瞻性,观点鲜明、逻辑清晰、文风朴实,语言精练(正文3000字以内,内容摘要350字以内)。

(四)无知识产权争议。重要事实、数据、引文要标注出处,核实准确无误,文责自负。

(五)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六)一般性的学术研究和调研报告成果、不具有重要决策参考价值的成果不在采用之列;已通过其他渠道报送或公开发表、出版的成果不属征稿范围;已投《成果要报》的稿件不得同时一稿多投,重复报送稿件不予采用。

(七)投稿时注明项目名称、立项、结项等情况,并附第一作者的单位名称、职务职称、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相关信息。

三、激励措施

)省级层面激励

1.在研省社科规划项目研究成果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获得省部级(含)以上领导同志肯定性批示,并被厅局级(含)以上有关部门采用的,或被《成果要报》采用2次的,该项目可以申请免予鉴定结项;

2.未获得立项资助且被《成果要报》采用的研究成果,该成果第一作者以相同或相关选题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经专家评议符合条件的,可优先获得立项或以特别委托、后期资助等方式给予立项,资助开展后续研究。

(二)校级层面激励

投稿《成果要报》被采用或被采用且获得上级部门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学校按照工作量办法认定科研工作量,同时按照政策咨询报告被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采纳核算科研奖励

三、投稿

(一)电子文本以“学校名称+申请人姓名+《成果要报》投稿”格式命名发送至科技研发部邮箱;

(二)《成果要报》文本格式请参照《稿件格式》(附件),样稿可参考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官网“社科成果”—“成果选登”栏目稿件;

(三)若内容涉密,请标注密级,将文稿刻录光盘后报送至科技研发部;

(四)征稿长期受理。

 

  人:马石飞

联系电话:0871-68615681

电子邮箱:kjc@ynjgy.edu.cn

 

附件:《云南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要报》稿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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