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云南经济管理学院
2021年度学生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了培养和激发我校学生的科研兴趣和创造潜力,发挥科研活动在培养学生求真精神、创新意识、研究水平和实践能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质量,学校现启动2021年度学生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请各二级学院积极组织学生申报。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应为云南经济管理学院正式注册在籍的普通本科二、三年级学生。其他年级学生可作为参加人参与项目研究。
(二)申报项目须有分工明确的课题组。项目申报者为课题组负责人。课题组成员不少于3人,成员不得同时参与2个以上(含2个)项目的研究与申报。
(三)申报项目必须匹配一名指导教师(专职教师、辅导员、行政人员),指导教师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只能指导一个学生科研项目,终止项目不满2年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项目。
(四)申报立项的项目必须是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教学计划内的实验、论文写作、课程设计、毕业论文等不列入此范围。
(五)近两年已经立项为“大学生科研项目”“大创项目”“挑战杯”“创新训练计划”“互联网+”“三下乡调研”等课题或项目的,不得以相同主题或内容重复申报。
二、申报范围
(一)学生独立提出针对某一学科领域或社会热点问题的研究;
(二)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或企事业单位的委托项目;
(三)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
(四)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
(五)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
(六)社会调查项目;
(七)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三、立项数量及经费标准
(一)根据工作安排,本次课题立项数原则上不超过50项。坚持标准,宁缺勿滥。
(二)每个立项项目按照2000元/项划拨,相关科研经费使用及管理请参照《云南经济管理学院学生科研管理规定(试行)》。
四、立项管理
(一)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提交的申请立项课题进行评审,对符合要求的课题予以立项。
(二)经评审准予立项的课题,指导教师按照计划确实开展有效指导,学院要加强督促和管理,确保研究如期完成。
(三)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自立项之日算起),一般情况不得延期。
(四)对通过结项审核的项目颁发结题证书。对获得“优秀”鉴定等级成果项目的指导教师同时授予“优秀指导教师”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科研项目顺利结项,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可申请进行课程置换与学分认定,具体规定见《云南经济管理学院学分认定与课程置换管理办法(试行)》(云经管[2021]78号),指导教师给予教师科研工作量,核算科研绩效5分。
五、结项要求
项目完成后,项目组须按提交研究成果和结题报告,成果内容需与研究课题直接相关。具体标准为:
(一)预期研究成果为“学术论文”类的,应为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或有期刊录用通知或是参加学术会议而被集录的论文。
(二)预期成果为“研究(调查)报告”类的,须严格按照相关学术规范要求撰写不少于5000字(不含调查问卷内容)的研究(调查)报告。
(三)论文和研究(调查)报告在结题时应提供文字复制比低于30%的检测报告。
(四)预期成果为“发明制作/系统软件”类的,须提供相关获奖材料(如专利证书)或软件版权(如使用单位证明)等。
(五)成果为实物作品及其他形式的,需具体加以说明。
五、申报材料递交
申请人填写并提交《云南经济管理学院学生科研项目申请书》(附件1)一式两份(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云南经济管理学院学生科研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由各二级学院审核签字盖章后于2021年11月20日前统一提交到学校科技研发部,不受理个人申报。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注明“××学院+学生科研项目申请书”发送到科技研发部公共邮箱ynjjglxykyc@163.com。
联系人:马石飞 联系电话:0871-68615681 地 址:安宁综合楼802办公室
附件:1.云南经济管理学院学生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
2.云南经济管理学院学生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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