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因云南经济管理学院第九届学术委员会届期已满,根据《云南经济管理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学校将开展第十届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选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术委员会委员组成
第十届校学术委员会将由不超过31人的单数委员构成,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其中包含一定比例的校外专家委员。学术委员会在科技研发部设立秘书处,处理学术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二、候选人遴选条件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拥护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原则、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
2.学术造诣高,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公认的学术成果;
3.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4.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候选人名额分配及推荐规则
1.候选人由各教学单位根据名额分配方案组织推荐。候选人名额分配见下表:
表:教学单位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名额
部门 | 建筑工程学院 | 信息与智能工程学院 | 艺术与传媒 学院 | 财会金融 学院 | 教育学院 | 国际商学院 | 医学 院 | 通识学院 | 高职 学院 | 创新创业学院 | 马克思主义 学院 |
名 额 (人) | 2 | 2 | 2 | 2 | 2 | 2 | 2 | 2 | 2 | 1 | 1 |
2.在分配名额外,各学院可推荐1名具有高级以上职称的知名专家学者或行业企业专家为校外专家委员。
3.推荐名额为2人以上的教学单位,候选人中应至少有1人为不担任本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的专任教师。
4.现任学校党政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不列入各单位推荐范围,由学校根据学术委员会的实际工作需要酝酿推荐。
四、推荐程序
1.本人申报。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云南经济管理学院第十届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
2.单位选举推荐。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民主选举产生候选人推荐名单,经单位党政领导确认,报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
3.秘书处审核。秘书处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汇总候选人名单,提交学术委员会。
4.校学术委员会评审。经校长提名,校学术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评审,提出建议名单,并进行公示。
5.学校批准。学校研究确定校学术委员会委员。
6.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经校党政联席会议批准,校长聘任。
五、有关要求
1.各单位推荐委员候选人时,应遵循“广泛推荐、公开公正、民主选举”原则,充分反映基层学术组织和广大教师意见。
2.各单位于 2021 年 11 月 30日前将学术委员会委员推荐候选人汇总表(附件1)及候选人推荐表1 份(附件2、3),由单位签字盖章后交综合楼802,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科技研发部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马石飞
电话:0871-68618651
其他具体事项详见附件相关材料。
附件:1.云南经济管理学院第十届学术委员会委员推荐汇总表
2.云南经济管理学院第十届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
3.云南经济管理学院第十届学术委员会校外委员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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