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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2年01月11日       访问:0       编辑:不详

各学院、各部门:

经文化和旅游部和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开始申报。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申请人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不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7年3月15日后出生)。

二、申报指南

 本年度申报指南条目分为方向性条目和具体条目两类。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课题指南》确定了若干优先研究方向(以“*”标注)。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课题)。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课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

三、项目类别

 本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同时设立西部项目,对边远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特别是西部地区研究项目给予一定倾斜。西部项目不专门申报,从西部地区研究人员申报的项目中评审产生。项目资助额度参考标准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均为20万元。

   四、申请要求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对课题申请作出多项限定,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五、申报方式

  本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继续实行网上申报。申请人登录申报管理系统(系统路径为:文化和旅游部网站主页→政务服务→办事大厅→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按照有关说明注册帐号并提交申报材料。 

  所有申报项目将通过资格审查、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和复评等程序进行筛选。资格审查和评审工作严格按照《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及本公告的规定进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4000字,不得出现申请人、课题组成员姓名及所在单位名称等有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六、申报时间安排

    1.2022年3月10日前,申报人在申报系统中填报材料,科技研发部集中审核;

     2.2022年3月10—14日,问题的申报书将返回修改,14日前将修改后的申报材料提交系统。

     3.2022年3月15日,系统关闭,不再受理任何申报。

     4.2022年3月16—20日艺术规划办集中审核时间

     5.2022年3月22日下午5点前,通过省艺术规划办审核通过的项目,负责人务必提交《申请书》1份,《活页》3份纸质材料至综合楼802室,同时将电子稿发科技研发部公共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马石飞

 联系电话:0871-68615681

 公共邮箱:ynjjglxykyc@163.com  

 附件:1.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

 2.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课题指南

 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4.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

 5.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历年立项课题汇编

           6.各省(区、市)中级管理部门联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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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文件:附件3: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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