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处  >>  通知公告  >>  浏览文章

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 项目申报通知

更新时间:2023年04月04日       访问:0       编辑:不详

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面向2035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和《哲学社会科学知识体系建构和高校咨政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教育部社科司近日启动了2023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本次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包含:一般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

二、申报内容

(一)一般项目

1.本项目申报不设申报指南(专项任务项目除外)

2.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人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

1.本专项任务项目根据《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课题指南》(附件4)的重点研究范围,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凝练研究课题进行申报

2.本专项任务项目所属学科门类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每个课题资助经费10万元,研究年限为2年

(三)高校辅导员研究研究专项

1.本专项任务项目申报需根据《辅导员课题指南》(附件5)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结合实际自拟题目;

2.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课题原则上每项资助2万元,研究周期为2年

三、申报条件

(一)所有项目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3.连续两年(指2021、2022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4.申请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不得申报专项项目

(三)单项项目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1.一般项目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

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

3.高校辅导员研究研究专项

项目限高校专职辅导员申报(指在院系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岗人员,包括院系级党组织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学工干部等)

四、其他要求

1.《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2.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请书,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五、申报时间及要求

1.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网址: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

2.申请人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和填表要求填写后通过申报系统上传,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3.项目预算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结合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编制;

4.申报时间:2023年3月24日——2023年4月10日受理项目网上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马石飞

联系电话:15877930565

邮箱:ynjjglxykyc@163.com



Copyright 2023  云南经济管理学院-科技处  All rights reserved

昆明校区: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海屯路296号   安宁校区:安宁市职教园区麒麟路17号   滇ICP备0500708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