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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年05月10日       访问:0       编辑:不详

校属各单位:

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面向全国公开招标。为做好我校该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作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加强中国特色教育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积极建构中国教育学自主知识体系,着力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教育科学服务。

二、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2023年度共发布12个重大项目招标选题(见附件2),资助强度每项60万元。

三、投标课题要求

1.须按照《招标公告》(附件1)发布的招标选题投标,如确有需要,可对选题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自选课题不予受理。

2.须按照新修订的《投标书》(2023年4月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课题设计论证字数不超过5万字。

3.投标课题要突出研究重点子课题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每个子课题只能确定一名负责人。

4.学校鼓励教师与其他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申报或承担子课题方式申报,立项后按照学校科研项目认定办法给予认定。

5.其他投标要求详见《公告》(附件1)

四、投标人要求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每个投标团队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

2.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及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申请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投标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

3.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在本批次招标中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参与本次投标。

4.其他限制条件参见《通知》(附件1)

五、申报截止时间及要求

1.申报网址: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

2.纸质版材料:投标(附件3)一式六份,A3双面中缝装订(附件2)

3.校级材料审核截止时间2023530前提交系统审核

 

联系人:马石飞    联系电话:15877930565

邮箱:ynjjglxykyc@163.com

 

附件:

1.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

2.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指南

3.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项目投标书

4.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常见问题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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