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科研项目的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项目成果产出率,全面启动学校“十四五”科研工作,根据学校有关课题管理规定和相关课题研究计划,科技研发部决定开展2016-2019年度立项厅级、校级课题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及安排
本次组织结题验收的项目为2016年至2020年所有未结题的厅级课题、校级课题、学生科研项目。具体结题安排批次如下:
(一)2016-2019年立项校级学生科研项目,结题时间:2021年5月下旬,请于2021年5月18日前提交结题材料。
(二)2017-2019年立项校本研究课题(含重点及一般)、厅级课题,结题时间:2021年6月中旬,请于2021年6月10日前提交结题材料。
二、结题评审要求
(一)遵循“严进严出”的原则,科技研发部将聘请相关专家进行会议评审;
(二)科技研发部在收取结题材料时将进行严格的形式审查,材料内容及格式不规范的当面退回,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完善和修改,审查不通过的课题将取消参与验收的资格;
(三)厅级项目、校级重点项目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1.5万字,校级一般项目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8000字,学生科研项目可不提供研究报告。科技研发部统一对研究报告进行查重,查重率高于30%的项目取消结题验收资格,查重费用从各项目的研究经费中列支;
(四)请课题负责人制作ppt进行现场汇报,汇报时间10分钟以内。
三、材料填写及提交
(一)纸质版材料
厅级课题、校级课题、学生科研项目结题验收的相关材料请按照附件1、附件2、附件3的模板进行填写。材料不要求胶装,但需要按照附件里面的封面和目录顺序进行左侧装订。厅级课题提交的成果需标注 “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资助”,凡是未标注的成果,结题验收时不予认可。请各位项目负责人按照结题材料要求打印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交由二级学院、部门审核统计后报送至科技研发部。
(二)电子版材料
电子版结题材料以“××单位2021年第一批厅级、校级科研项目结题材料”统一发送到科技研发部邮箱: ynjjglxykyc@163.com ,逾期不予受理。
四、项目清理及经费处理
(一)2016-2018年立项课题,未达到结题要求,不能按期参加结题的,不再接受延期申请,请课题负责人于2021年5月10日前将《项目研究终止申请书》(附件4)交至科技研发部。参加结题但未通过验收的项目予以终止处理。所有终止课题,经费收回学校账户,课题负责人两年内限报同类科研项目。
(二)2019年立项课题,因正当理由不能按期结题,可申请延期结题(最多延期一年)。
(三)已离职的人员项目按撤销处理。
(四)课题通过评审并后,课题负责人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经费报销。评审结果不通过的项目,经费不予以报销。
请各单位及部门认真组织本次结题工作,及时与项目负责人沟通,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并积极督促参加验收,未尽事宜请与科技研发部联系。
联 系 人:吴小蕊
联系电话:0871-68615681
地 址:安宁校区综合楼 802 办公室
附件:1.云南省教育厅课题结题材料模板
2.云南经济管理学院校级课题结题材料模板
3.云南经济管理学院学生科研项目结题材料模板
4.项目研究终止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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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研发部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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