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云南省教育厅近日已启动2023年度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高校辅导员专项申报工作,为做好我校该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宗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加强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促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人须为在岗在职专职辅导员、学生工作人员;
2.每人限申报和参与一项项目,项目组成员须实际承担研究任务;
3.申报项目不得与其他各级各类项目内容雷同,主持厅级及以上项目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4.研究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不得申报;
5.不得存在学术不端等有悖于学术道德行为。
三、项目选题
项目依据指南(附件1)选题进行申报,也可结合实际工作自拟题目申报。优秀支持以实际问题为导向、与工作相结合的实证研究及具有前瞻性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项目。
四、项目资助额度
项目为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专项项目,每项资助1万元。研究期限为1年。
五、项目申报
请校属各单位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教职工积极申报,于2023年7月24日前将电子版《申请评审书》(附件2)、《论证活页》(附件3)发送至科技研发部予以评审,逾期不予受理。后期纸质材料提交、网络平台申报等事宜科技研发部通知到具体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马石飞 联系电话:0871-68615681
附件:1.2023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高校辅导员专项)指南
2.2023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高校辅导员专项)申请评审书
3.2023年度教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高校辅导员专项)论证活页
4.2023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高校辅导员专项)网络申报操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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